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并开征意见。 -|g9__|@
办法规定,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购卡人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时间、地点、卡号、金额等信息,相关信息需保存5年以上。 )&v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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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含),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含)。 w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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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接收与本办法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Mfinh@K,
1万以上需用身份证实名登记 [~{'"-3L0
办法明确,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对个人购卡(充值)的,发卡企业应核对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充值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 X`JoXNqm
对单位购卡(充值)的,应核对单位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单位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对代理购卡(充值)的,应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对通过合法支付机构为购卡人开立的网络实名账户购卡(充值)的,应留存支付机构名称和网络实名账户账号。 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