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编辑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辑委员会”)。 b>;>*'e
二、编辑委员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办理编辑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M6v;8EU
三、编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iN+Dmq5
(一)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 #rMMOu9r2
(二)监督《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 i0 {pm q
(三)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p.TR1BHw
(四)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o,9E~Q '`{
四、编辑委员会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学者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秘书长等20人组成。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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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任编辑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i_mGeu
(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c.6u)"@$
(二)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情况; h'^7xDw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e<P7}ZQ
六、编辑委员会委员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提出建议人选,报理事会批准。理事会闭会期间,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J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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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编辑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担任。 3!Zd]1$
八、编辑委员会委员任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 Smo^/K`f9
九、编辑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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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编辑委员会委员开会; \2-!%i,
(二)编辑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缺席由副主任委员主持; $5yS`IqS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的有关人员可列席编辑委员会会议; [Av87!kJ!X
(四)编辑委员会会议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通过讨论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可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由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票数通过方为有效。 )XMSQ ="m
十、编辑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NSHWs%Zc
(一)按时出席编辑委员会会议; 0z&3jWWY@
(二)对不适宜公开披露的会议情况应予保密。 H&E c*MT
十一、编辑委员会委员不符合继续担任委员条件或严重违反编辑委员会纪律的,应当按产生程序予以辞聘。 _7~O>.
十二、编辑委员会委员缺额时,应当按委员产生的程序增补。 iU9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