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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3%;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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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渊源: >q1L2',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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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PO7L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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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89>}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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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W&4a1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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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l9u!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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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LR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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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EeRX+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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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条约或协定 8j\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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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1】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 $n_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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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2】注意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的不同制定机关,一个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