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考[2009]3号
uY%3X/^j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9(evHR7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现予印发。 uKAHJ$%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 xg1r 3 r- "`Abev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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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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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CnS&?CL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2009年度)
h|>n3-k|p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l aL4ez 一、报名条件 5xV/
&N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I+u/f?TO7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7\+}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w1Z{: 二、免试条件 qmeEUch`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3&d
+U)E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件1),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s?I=}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CvSG!l.6f<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Vm8_
!$F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方考办在4月20日前公布本地区报名地点。 l:C0:m% (二)报名要求 l|QFNW[i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LZbHK.G=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见附件2)。 RX|&